吸取网络资源,赚取客户价值!!!
1键导入百万关键词...
单机日采1,000,000邮箱!!!
恭喜您,来对了网站.
***请加我微进行联系(大部分时间在微信上面):tuweitian2000
关于客户指定货代
我们是外国公司在国内的采购处,最近发现,客户指定的货代可以没有提单的情况下把货放给客人,怪不得客人一两个月不付钱都可以的。大家遇到这样情况吗?那出货不是有很大的风险,到港了收不到钱麻烦了<>,一般都是受到货后,才放货的。这样降低风险。
指定货代一般也不会没有得到书面确认就放提单,否则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<>所以要做嘛
一般情况下负责的起运港货代不会这么做的<>是很多有这样的情况,所以你要跟指定货代说好无单放货的后果,并且在你给他们的托书上注明:无单放货承担所有责任。托书有法律效用的。<>好的货代公司,有经验的,专业的货代公司很少会出现这个问题,就算出现了,也不会推卸责任的
找这个指定货代去问问情况,如果货代是会推卸责任的话,那等这个结束后不要再使用这个货代了!
无单放货,有的时候是目的港那边的问题,很多港口会存在无单放货的情况,客户只需要凭提单号就可以去申请提货的
美国基港发生这样的情况很多<>一般在出具船运公司海洋提单的情况下,货代无单放货的可能性非常小. 相对的,到美国,到日本和一些拼柜的货,因为出具货代代理提单,那么无单放货的可能性就很大.
在贸易方式是而发货人无权更改的情况下,能够要求规模小的指定货代出具无单放货保函是唯一能做的.虽然可能这份保函根本不会有太大作用.
对于来说,一定要选择的贸易方式才能切实保护自身的利益,如果是代理出口,还有代理公司做后盾,如果买单出口,碰到无单放货的情况,不管是申诉还是追偿,都存在相当的难度. 无论如何,贸易上,安全收汇是第一位,否则再高的利润也是零.<>